(一)管理不够成熟 民宿作为旅游发展的新型载体,在管理手段和方法上略显稚嫩。由于大部分民宿的经营者在文化素养和政治思想上认识有限,经营者和其他从业人员受教育水平也参差不齐,虽然也存在部分具有高学历、新思想、新理念的新一代经营者,但是大部分民宿经营者仍是以旅游景区周边村民为主,这样的经营者往往缺乏对业务的思考,服务意识较弱,文化意识淡薄,很多民宿没有很好地将本土文化融入民宿中。
(二)特色不明显 民宿旅游业尚处于自我发展阶段,对周边的生态和文化整合利用力度不够,出现了同质化现象,人文特色不明显。近年来,由于民宿产业进入门槛较低,各地民宿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,许多仓促“跟风”的民宿重模仿轻创意,主题不突出,特色不明显,导致顾客没有新鲜感,常常出现“节假日人满为患,平时关灯打烊”的现象。
(三)发展无序 民宿经济作为新生业态正处于自我发展阶段,各经营主体存在各自为政的分散经营状态。很多偏远地区的民宿因为缺乏政府的引導和监管,对民宿开设的范围、行业发展定位及规划都没有统一标准,导致一些偏远地区的民宿无序发展,很难形成具有规模化的民宿集聚发展区域。在这种无序状态发展起来的小型民宿,多数与区域科学布局以及合理适度发展相矛盾。
(四)隐患较多 大多数民宿都处于“无监管”状态,没有跟治安、消防系统互相连接。有的民宿为了提高旅客入住率,甚至出现住宿登记不用身份证以及离店不开发票的情况。有的民宿装饰材料质量不合格,电器设施陈旧,消防器械设备配备不足,从业人员缺乏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养,存在很大的消防、治安的安全隐患。有的民宿卫生条件较差,没有实行规范的灭菌消毒以及对疾病防范的措施。
(五)配套设施薄弱 民宿的发展不仅与民宿自身的建设有关,与之相对应的配套设施也很重要。大多数民宿主要依托于景区,有些落户于村落中,这些地区由于资金匮乏、思想观念落后以及部分民宿处于交通不便的地区,导致当前我国部分民宿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不完善,未能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。